6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家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垄断协议,被罚没款合计3.55亿元。组织者郭某某个人被顶格罚款500万元,四家药企的4名责任人各被罚60万元。据公开信息,该药品价格曾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高达282倍。
地塞米松磷酸钠是一种广泛用于抗炎、抗过敏、免疫抑制等用途的原料药。此次处罚背后的细节令人震惊,四家药企因垄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导致该药品价格从0.35元/支暴涨至98.76元/支,涨幅高达282倍。这不仅增加了许多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可能对医保基金造成一定损失。
药品是守护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却被个别药企异化为“吸血的利刃”,反映出法律威慑力不足的问题。反垄断法对药品垄断的处罚上限为企业销售额的10%,远低于其攫取的暴利。受害者救济机制缺位,高价购药的患者和额外支出的医保部门都难以追回损失。此外,刑事责任追究存在模糊地带,垄断行为导致的间接健康损害很难被纳入刑责范围,法律制裁呈现一定的“软肋”。
解决医药价格不合理上涨问题需要构建立体化的惩戒防御体系。立法层面应完善反垄断领域的法规法条,增设类似“民生必需品垄断加重处罚”的条款,将罚款比例进一步提升,并考虑引入“行业禁入”制度,加大对潜在违法者的震慑力度。执法层面应对导致老百姓健康损害的行为形成司法高压。行业治理层面应建立完善的原料药动态监测平台,压缩少数企业垄断供应链并进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并非孤例。涉事企业之一近年来因涉嫌垄断等原因已被连续处罚多次。从醋酸氟轻松到卡莫司汀,原料药垄断案频发,暴露了行业的诸多漏洞。只有将法律威慑、技术监管与行业重构相结合,才能斩断操控药品定价的黑手,保障“救命药”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
遏制哄抬药价是一场关乎生命安全的战役。通过法律和监管构建多方联动的治理网络,可以最大限度阻止“救命药”沦为“要命药”。这不仅是对市场规则的捍卫,更是对生命伦理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