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官网5月21日发布消息,因迟报铁路交通事故20小时,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对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处以11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12号,2025年1月13日,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铁路交通一般D4事故。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在20小时8分钟后才向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构成了迟报铁路交通一般事故的行为。
2025年5月16日,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荆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处以116000元罚款。根据国家铁路局官方发布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一般D4事故是指“调车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