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被严重警告两年后拟获提拔 从“片中人”到再出发!云南大理州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聚餐饮酒事件发生两年后,一名曾受处分的干部拟获提拔。大理州委组织部于5月23日发布一则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现任剑川县甸南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的谢勤拟任县(市)委常委。
谢勤,男,白族,1987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他曾担任共青团剑川县委副书记、马登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共青团剑川县委书记等职务,2022年起任甸南镇党委书记。
2023年2月6日至9日,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在参加州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宴请,谢勤也参与其中。云南省纪委监委于同年3月1日通报了处理结果,对24名违规违纪参与聚餐饮酒的参训学员、公职人员进行了处理,多人被免职。其中包括给予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仕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给予剑川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茂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给予剑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沙溪镇党委书记张燮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职务;给予剑川县羊岑乡党委书记张振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剑川县金华镇党委书记谢文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剑川县马登镇党委书记赵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剑川县甸南镇党委书记谢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剑川县象图乡党委书记李玉根组织诫勉;给予剑川县老君山镇党委书记李庆虹组织诫勉;对剑川县弥沙乡党委书记张仙花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李炳奇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给予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苏生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州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主任杨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对违规参与聚餐饮酒、情节轻微的其余9人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
该事件发生后不久,云南省纪委监委将其拍成警示教育片《问“剑”破局》,披露了诸多细节。据片中介绍,在2月7日开班动员结束后,尽管大理州委书记明确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培训纪律,但剑川县大部分学员仍相互邀约,和企业老板在校外聚餐饮酒,当晚共有9人参与商人宴请。饭后他们又去了茶室和酒吧。2月8日,剑川县9名参训学员再次违规聚餐饮酒,部分学员在饮酒后失德失态,造成不良影响。更为夸张的是,在得知有学员晚上外出饮酒后,大理州委党校老师课堂上通报学员外出饮酒情况,再次重申培训纪律,但仍未能阻止这些干部继续外出喝酒。
同年7月,“清廉大理”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剑川县召开,数月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谢勤对“剑川事件”以案促改情况进行汇报。他表示,始终牢记自己是案中人、片中人,将自己摆进去,在整改各个阶段均敢于揭短亮丑、直面问题。同时,作为党委书记,他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从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在甸南镇龙门村调研期间,镇党委书记谢勤对“剑川事件”以案促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州委书记杨国宗对甸南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谢勤同志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
根据党章第四十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其中,警告、严重警告是轻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是重处分。公开资料显示,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