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员私自向外方提供61份水稻种子 种业安全受威胁

极目新闻 2025-04-14 2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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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我国拥有丰富的种质资源,尤其是水稻等作物。然而,一些国家长期通过各种途径窃取我国农业种质资源,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部分境内科研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个人目的非法将种质资源携带出境,对我国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023年4月14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某农业研究所研究员符某某被单位公派赴国外某大学做访问学者。初期他没有具体研究项目,看到实验室里有许多先进设备,便想利用这些设备进行国内科研项目的研究。他认为这样既能完成科研任务,也能在同行中获得认可。符某某向导师宋某某提出了这个想法,得到了支持,并希望他能带去更多中国野生稻种质资源。

符某某明知国内水稻种子不能私自携带出境,但为了所谓的科研成果,多次往返两国之间,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分三次将61份我国水稻种质资源私自携带出境,提供给外方研究机构人员。他获取种质资源的方式多样且具有欺骗性,如在国内经正规审批手续申领用于研究后擅自收集剩余种子、在单位实验室田里私自采集或以科研名义向国内农研所索要。当关系人强调提供的野生种质资源不能外传时,符某某满口答应。

种业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特殊种质资源受国家严格保护。符某某向外国研究机构提供的61份种质资源具有重要科研生产价值,其中一份野生稻资源是我国特有的珍稀资源,严禁向境外提供。这些种质资源一旦被外国研究机构用于水稻遗传育种研究,将对我国种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不利影响和潜在隐患。

最终,人民法院以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符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责任编辑:张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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