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车,3倍赔偿1654500元!北京一车主胜诉!二手车欺诈案引关注

北晚在线 2025-03-31 2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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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53亿辆,其中汽车3.53亿辆,为二手汽车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车辆来源。汽车行业“以旧换新”政策也促进了二手车交易的发展。然而,在二手车交易中,商家有时会利用信息不对等,故意隐瞒车辆事故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甚至恶意欺诈消费者。

北京的金先生购买了一辆价值55万余元的二手品牌车,购车后发现车辆存在异常抖动等问题。经检测,这辆车发生过重大事故,并被评定为全损车。金先生认为汽车销售公司隐瞒了这一情况,构成欺诈。而销售公司辩称对车辆事故不知情。最终法院认定销售公司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侵害了金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欺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合同,退还金先生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在另一个案例中,张女士购买了一辆电动车,销售人员明确告知她车辆更换过后电机。购车后,张女士得知车辆曾发生过事故,但销售公司辩称未查到维修记录,不存在故意隐瞒。法院审理后认为,销售公司已将重要事实告知张女士,不构成欺诈,但未全面查询车辆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判决赔偿10万元。

冯先生通过网络拍卖平台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成交后被告知车辆存在过户风险,但后来又被告知可以过户。冯先生提车后发现车辆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完成过户。法院认为网络拍卖公司明知车辆可能被查封,却承诺无问题,最终调解解除成交确认书,返还购车款,但物流费和维修费由冯先生自行承担。

法官提示,消费者通过网络拍卖渠道购买车辆时需特别注意风险。对于拍卖平台披露的信息,消费者应详细询问了解,收到车辆后及时固定现状并留存相关凭证,尽快完成过户手续以避免不可控因素。二手车经营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如实完整告知车辆的重要信息,任何隐瞒行为都可能带来不利后果。

责任编辑:张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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