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测硬评的不实评论侵害车企名誉 测评需客观公正

光明网 2025-03-28 15: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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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测评是互联网经济下的一种市场评价方式,测评博主凭借专业知识与实践测试,为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然而,有些测评信息因虚假、夸大等不实语言误导消费者,损害企业商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作为测评博主,陈立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电子产品测评及汽车解说内容,拥有超过150万粉丝。2023年3月,他在多个社交账号上对某品牌新款手机作出极端负面评价,使用了诸如“史上最垃圾的夜景模式”“最渣的成像表现”“狗都不买的东西”等言辞。该手机公司认为这些言论构成恶意抹黑,严重损害了企业商誉,将其诉至法院。陈立华辩称其评价基于真实使用体验,并未超过合理评价限度。最终,法院认定陈立华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另一个案例中,汽车测评机构的职业测评人章马中,在未经实际测评的情况下,对某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产品作出负面评价。该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审理法院认为,章马中在未进行实际测评且无其他依据的情况下发布不实内容,导致公司产品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决章马中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测评不仅影响消费者决策,也可能涉及企业名誉权保护,甚至引发不正当竞争。主要侵权情况包括“不测而恶评”和“实测但恶意评论”。前者指测评人未实际测试产品,通过选择性拼接、转载或杜撰的方式发布测评内容,并加入嘲讽、侮辱、贬损产品等言辞;后者则是在实际测试后使用明显带有侮辱性、贬损性的言辞,超出合理批评范畴,对产品公司商誉造成损害。

自媒体博主和其他网络用户发表言论时应基于真实测评,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合理批评应当是善意、适度的,避免夸大、误导、侮辱或故意制造噱头。如果测评言论使用嘲讽、侮辱性词汇或散布不实信息,则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建议自媒体博主在同类商品的横向测评中,避免采取直接比较方法来凸显自身商品优势,以免涉嫌不正当竞争。

法律监管方面,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测评行业法律法规,明确测评准入门槛、测评方法及标准。自媒体博主在发表测评时,应遵循基本的行业伦理和法律规则,确保测评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免因恶意评价、发布虚假信息而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小花 TT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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