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因虚增利润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1月5日午间,该公司发布公告称股票于1月6日停牌一天,并从1月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普利制药”变更为“*ST普利”。
2024年7月7日,普利制药曾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证监会已查明该公司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两年内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合计10.31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达6.95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根据相关规定,普利制药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月5日下午,经济观察网尝试联系普利制药董秘办公室未果。一名员工表示,在公告发布前公司没有内部传达相关信息,基层员工也是通过公告才得知这一消息,不清楚后续影响。截至上周,公司运营和相关业务仍在正常进行。
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主要业务包括仿制药、创新药、CDMO和CMO等。其营销网络覆盖全国上千家医院及多家基层医疗机构,有千余家经销商和配送商。仿制药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目前已有18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其中5个为首家过评,还有17个产品在美国上市。在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普利制药的钆特酸葡胺注射液和泊沙康唑注射液双双中标。
普利制药于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其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开展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均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报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此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包括时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朱显华,时任副总经理邹银奎,时任监事会主席丁雨,以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茂。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作出了相应处罚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八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朱显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邹银奎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丁雨、周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普利制药表示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如最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全力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立即开展合规自查。值得注意的是,1月3日,普利制药股价大涨13.36%,报收7.72元/股,目前总市值为34.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