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教育能否“速成”

2019-03-18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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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中国法学教育的起点,不能忽略20世纪初日本法政大学专为“清国”留学生设立的法政速成科。当时,经历了“庚子之变”的满清政权,不得不祭起新政大旗,期冀通过全方位的改革,以挽救岌岌可危的统治,而期间通过变法修律,收回治外法权,也成为挽回清廷颜面的急务,但要制定法律,则非有专门的法政人才不可。然而,当时各地法政学校还在筹设或起步阶段,因此法政人才供不应求,尽管派遣“游学”生出国学习是条捷径,不过语言不通、文化差异又难免增加人才养成的时日,远水解不了近渴。在这种情况下,法政人才的“速成”教育应运而生。

据相关材料记载,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是应中国留学生的要求而创设的。在现代史上毁多誉少的曹汝霖,曾在其回忆录中述及速成科设立的缘起。当时,即将从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卒业的范源濂,与将从东京法学院卒业归国的曹汝霖商议,认为其时国家人才缺乏,但又不可能立刻造就,于是想在日本办一个速成法政班。但他们认为日本法学家一般多是自己用功,写写著作,不愿意多管闲事,要想办成此事,必须找一位既是法学大家,又热心教育的人才行。曹汝霖想到的人就是最后成就此事的法政学校的校长梅谦次郎博士,因为梅博士算得上法界权威,又“对中国很关心,人亦爽快明通。”在和梅博士几次商谈后,终于决定筹办法政速成科。

从《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的记载来看,根据当时范源濂提出的要求,法政速成科的修业年限为一年,后来增至一年半或两年,以示“速成之意”,由此可见范源濂等这些青年学子们“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由于速成科借用法政大学的校舍,时间上不能与该校普通科的学生冲突,加之其教授由梅谦次郎从校外约请,所以速成科学生的授课时间都在晚上;要在一年或一年半的时间里,学完通常需三至四年方能学完的课程,所以学校取消了暑假,“学员皆冒酷暑,每日来校学习”。由于速成科的学生一般并无日语基础或较薄弱,故授课方式是由日本教授用日语讲,再由通译译成华语,为学生消除了听讲障碍。通译由已在日本留学有年的留学生担任,他们不仅要在课堂上全程通译,课后还要将教授的讲义译成华语,几经订正校对,方能完成讲义的印刷,其工作量之大超出一般人的想象,而做这些工作通常并无报酬,他们确实在靠“情怀”来工作的。

说到法政速成科的“功”可是真不少,首当其冲的当然是为晚清政府培养了大量法政人才。据《纪事》中的校友名录来看,有的学生归国后任咨议局议员或参与中央及地方立法,而大多数学生则从事法律实务,从推事、评事到检察官应有尽有,充实着清末或民国时期的司法机关。卒业于1905年的张知本,除了在民国时期地方或中央政府及诸多高校任过校长外,他还是30年代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副委员长;而卒业于1906年的居正,则长期担任国民政府司法院的院长;有的毕业生则到各省的法政学校任教,比如祖籍山东黄县(今龙口)的丁世峄,归国后任山东法政学堂教习,清末山东开设咨议局时被选为议员;而祖籍浙江嘉兴的沈钧儒,则在民国时期出任浙江省政府委员会秘书长,20世纪30年代时,任上海法科大学的教务长,上海律师协会主席,1949年9月,任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学界,则有福建闽侯人程树德,除了在政府的任职外,他还是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的讲师、国立清华大学政治学系的讲师、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的讲师等,而他的著作《九朝律考》,至今依然是法律学人案头的必读书籍。

若要讲其“过”,则是法政学校的速成科开设后,因其对欲“镀金”之人的吸引,而使后续的留学生难免学习质量下降,加之有些日本学校看到开设此科有利可图,遂纷纷效仿遍地开花,鱼龙混杂之下,终至于开设几年后在中国留学生中渐失其声誉,不得不撤销。

说到法政教育能否“速成”的问题,则需辩证地看,以其培养的人才在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作为来看,法政人才确是可以“速成”的。不过,如若学子们没有修业之后的努力精进,即便修学年限再长,也可能无“功”可言。而法政一端,尤须在科班教育之后的实践,正像当时的清国驻日公使杨枢,在1905年“法政速成科第一班卒业”典礼上所言:“然学虽速,犹未深造,诸生归国之后,切勿遽思改革,譬学医粗识《汤头歌诀》,出而应世,是直草菅人命已。但愿诸生出其所学,转授同胞,以开民智,譬犹造屋,有良工师而无材木,亦不足以展其地,并望广搜法政书籍,以资研究,务期升堂入室,然后考察我国之国俗民习,与所学相比例,斟酌而损益之,乃出执政柄,以期实行,富强或有望乎。”这些话用来告诫当今广大法政学子,依然是掷地有声的。

原标题:法政教育能否“速成”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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