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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强奸妻妹未遂 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免予刑罚

2018-01-05 05: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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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案发后,陈生平与罗某达成和解协议,并支付给她精神损失费2万元,罗某则出具书面请求司法机关对陈生平免予处罚。此外,在2013年4月25日,经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生平目前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湖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陈生平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强奸未遂,鉴于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精神损失,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故而,在案发7年后,也就是2017年11月14日,陈生平获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

湖南3级法院5年6审该案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自案发至结案,历时长达7年,而且在此期间,生出行贿、再审等诸多波折,尤其是在2013年-2017年间,湖南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参与其中,审理该案多达6次。

具体来说,在行贿方面,其妻为了达到尽快立案的目的,在带着妹妹罗某报案时,送给办案的派出所中队长刘某2000元。于是,4天后,警方决定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等到9月14日抓捕陈生平时,派出所侦查员邓某将其身上的4200元现金予以暂扣,但没上缴。

一周后,陈生平的弟弟为求关照,对于那个收受陈生平妻子2000元的中队长刘某,送了1万元及20张月饼票。又一周后,区检察院不予批捕,陈生平获监视居住。

半年后,也就是2011年3月,警方认为陈生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撤案。而陈生平则向有关部门控告刘某、邓某,于是一年后,邓某因违纪被立案,而刘某也被检方立案侦查。

2012年8月,检方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警方对陈生平涉嫌强奸案重新核实。于是,警方重新立案侦查,并于次月将其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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