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是一面三棱镜,第一面是违法行为的代价,第二面是对失范的矫治,还有一方面则是公众的情感满足。只有法律的光束准确射入这个三棱镜,才能散射出七彩的光芒。
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不止步于惩罚,它着眼更远
但孩子的问题更为复杂,或者说更为简单:在他们的世界里,打碎一件古董和摔破一个玻璃杯可能是同样的事,如果因为打碎古董就挥拳相向而不解释说明、教育引导,类似的事情还会出现,甚至成为叛逆期的常态,向更为严重的错误方向发展。
如果这样的话,在惩罚的三棱镜上,虽然施暴的少年付出严苛的代价,但矫治无从谈起,从长远来看,这样导致的结果将会让公众的情感一伤再伤。法律丧失色彩,与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背道而驰。
就这一事件而言,公众的质疑集中在这样的行为竟然还不被处罚,其间包含更多的是对凌虐行为的愤怒以及对惩戒缺失造成法律真空地带的担忧。与其说是在呼吁严惩这7名学生,不如说是让失范付出代价进而避免类似现象的出现。在这一价值共识之下,再谈对“问题少年”的矫治就不会局限在惩戒本身。
如果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孩子犯了错,你是不是希望世界在惩罚他之后能给他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为了这个机会,你愿意付出所有?
惩戒固然重要,但一个拘留也绝非治理校园凌霸的全部。一方面,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还不成熟,对世界的认知尚不全面,这就导致其行为往往任性且随意,所谓“孩子下手无轻重”正是这个道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行为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学校、家庭、社会的全面引导对于矫治其示范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他们有更大的机会成为另一个人。
法律往往只评价一件事的对错,不评价一个人的好坏,但是对于孩子,法律希望他们能接受教训,给他们一个机会,从此做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