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低
建房屋租赁信用信息系统
“网上看着让人心动的房源,多数都不存在,只是黑中介吸引租户的手段罢了。”刘伟告诉记者,据他所知,造假的黑中介里很多人曾被中介公司开除,但转眼间他们又出现在其他中介公司。
对此,尹飞说,对于租赁市场,我国的监管体系确实存在漏洞,使得这些黑中介成了无法约束的“害群之马”。
尹飞曾经向有关部门建议,希望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建立一套有效的房屋租赁信用信息系统,将那些不良从业人员的行为都记录下来,并在统一的平台上向社会公示,承租人可随时查到其诚信记录,对不良中介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终身禁入中介行业。
“除此之外,提高从业人员的门槛也是十分必要的,应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获得执业证书后,才能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程啸认为,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素质不高的从业者拉低行业水平。
尹飞认为,应当建立中介行业自净机制,中介公司有责任提供有效的地域信息,保障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信息透明、交易规则透明、信用体系透明,建立严格的违法及违规惩处制度,完善行业内部的自查自纠机制,自觉履行公示制度,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不定期进行监管和抽查。
房源少
鼓励公民“共享”闲置房屋
“好的房源太少了,稍微像样一点的房子租金都很贵,真应了物以稀为贵那句话,而且稍一犹豫就被别人租了。”不少租户反映,一房难求的状况十分普遍。
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已开始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明确要求,需自持一部分房屋作为出租房,比如一块地规划面积30万平方米,开发商拿地,需要拿出10万平方米用来建设出租房。
“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探索。”尹飞说,鼓励房地产企业以租代售,并以此作为去库存的做法,不失成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
“还应当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得销售。”尹飞建议。
除此之外,尹飞认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过去管得比较严格,现在可以允许使用一部分来建造房屋,作为地方试点向社会公开租赁,这些探索都是有必要的,我们也应当在立法上予以承认和必要的支持。
同时,对于社会大量闲置的房源,程啸认为,我国在制定房屋租赁立法时也应当对此有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