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开案词指出,在案发的初二凌晨,旺角有人群聚集,至早上6时45分,约一百人在豉油街与花园街交界集结,大部分人戴上口罩,多人手持砖头和玻璃樽等;当时街上有杂物被燃烧,产生大量浓烟,警方则在豉油街与通菜街交界筑成防线。警方与人群对峙期间,第一、第二及第五被告经常站在人群最前方。第一、第二被告起初各手持一个玻璃樽,之后他们的玻璃樽各增至两个。此外,第三至五被告则向警员扔砖头。五名被告均在现场被警方拘捕。
之后控方证人作供,隶属机动部队总部的督察王霖表示,当时有人向警员扔砖和玻璃樽,部分砸中警员手持的盾牌。警员和人群之间有杂物燃烧,有人把持物扔进火堆助燃。王和其他警员多番向人群推进,而人群则向警员扔砖头和石头,随即后退。
王霖表示,他的左上臂、胸口及左大腿均曾被石头砸中。王霖还曾站在高台向人群发出警告,要求他们散去但未获理会,期间人群退至洗衣街。
“旺角暴乱”,有暴徒用砖头砸毁停泊在路边的士及大肆破坏。(图片来源:文汇网)
大批“涉暴”者正排期审理
另据香港星岛环球网消息,“旺角暴乱”共造成90名警员及35名市民受伤。警方至今已拘捕至少89人,包括78名男子及11名女子,最年轻只有14岁,最年长70岁,分别涉及参与暴动、煽动他人参与暴动、藏有违禁武器、企图纵火、刑事毁坏等罪名。
据香港《文汇报》3月17日报道,香港“旺角暴动”中被指参与暴动及向警方投掷玻璃樽等对象的两男一女(23岁港大女生许嘉琪、20岁学生麦子晞,及33岁厨师薛达荣),被裁定暴动罪罪成,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3月17日判处各被告实时入狱3年,成为“旺角暴乱”案中首宗以“暴动罪”定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