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对《西藏自治区生育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提出《西藏自治区生育条例(草案)》二审稿。
虽然西藏尚未完成修订地方的计生条例,却已通过政府部门下发文件的方式明确延长产假时间至一年。因此,仅全国各省(区、市)仅剩新疆还未公布产假的增加天数。
在去年的新疆“两会”上,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提出团体建议,呼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将二胎的带薪产假延至六个月,男士也应休带薪护理假一个月。
据当地媒体在今年5月份报道,在继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后,《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也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
该报道称,在调整完善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方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了新疆婚假延长的具体时间,同时在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增加了产假的时间。但最终的延长和增加天数需等到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后才能公布实施。
2部分单位女性休假权难保障
事实上,虽然各地纷纷增加了产假,但是一些职场女性却难以充分享受到这样的福利。
今年4月底,有媒体报道济南一位女士反映,自己单位规定员工什么时候生二胎有指标,一年两个人。朱女士被排到了2020年,朱女士选择去年生孩子,却被单位罚了两千多块钱和七个月的绩效。
2016年6月-12月,国家卫计委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并有男方陪护假或叫护理假,一般为15天至30天。
据国家卫计委此前消息,我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人群中,35岁以上占了2/3。有专家认为,大龄孕产妇怀孕和生产期间健康风险增大,产后身体恢复的功能也在弱化,延长产假有利于母婴健康。
人口学者何亚福认为,政府要缓解女职工生育给企业所带来的压力,应该给雇用女职工的企业相应的补贴。此外,相关部门要完善配套的监督处罚机制,加强劳动部门在落实产假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如果企业没有保障女职工休假权,劳动部门可以对企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