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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9817万被判无期(图)

2017-06-01 1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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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兰则是一位母亲,她称自己的女儿被骗在某夜总会吸食冰毒死亡,她调查发现,这家夜总会由刘志庚的外甥女婿把持,背后的大老板就是刘志庚。

媒体报道也与上述部分举报内容相符。

有企业界人士对记者说,刘志庚的亲属在东莞像蝗虫一样,不放过任何敛财的机会,而且“吃相难看”。

其妻郑某“掌控”了东莞娱乐场所的消防许可证,不少经营场所碰到消防检查“被不合格”,找其他消防公司整修都没用,这时会有人指点,找郑某的公司接手工程,就能通过检查。

其兄刘某成立了东莞某实业投资公司,还开了一家KTV娱乐会所,会所内黄赌毒弥漫,镇和市两级公安局局长都不敢关停。嫁女时,刘某曾到市政府大楼广发请帖,请帖上没写名字,意思是“人可以不来,但礼金照收”。刘志庚意识到兄长的行为对自己不利,告诫兄长“要适可而止”。可刘某反唇相讥“先管管你自己和你老婆吧”。

提拔“投其所好”者

刘志庚出生于广东兴宁县(现兴宁市)坜陂镇陂宁村。他落马前,陂宁村村委会对面有一栋三层高的小洋楼,是其兄长刘某的住宅。

这栋小洋楼侧面,有一个半开放式的戏台,廊檐上写有“陂宁文化广场”六个大字,落款处为“刘志庚题”,碑志上记有“该广场占地8188平方米,承蒙东莞市石碣镇斥资叁佰伍拾万元兴建。”落款处为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

相隔不远的陂宁卫生站,也写有“东莞市南城区胜利社区捐建”字样,紧挨卫生站的陂宁学校四个字落款处,也写有“刘志庚题”。

当地村民对记者说,“这些都是刘志庚主政东莞时,东莞政商两界的一些人士为了获取利益,巴结讨好刘志庚而为其老家援建的项目。”

据兴宁市政府的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至2011年间,时任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的刘始团曾多次率团前往兴宁市考察,支持和落实时任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的“腾笼换鸟”政策,与经济欠发达的兴宁市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将石碣镇的部分工业产业搬迁到兴宁市。

公开履历显示,2011年7月,刘志庚升任广东省副省长4个月前,刘始团获得提拔,升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次年9月因涉嫌违纪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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