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售楼处出来后,记者来到销售人员所说的几栋商业办公楼前,透过玻璃,清晰可见楼内部分房间已被隔层,有几个房间的窗户被用纸板遮挡。恰好经过楼下的几个行人告诉记者,他们正是在楼内干活的工人,楼内房间确实在进行隔层。随后,记者随着工人一起进入楼内,楼内随处堆放着沙子和水泥,两名工人用桶抬着已经搅拌好的水泥走在楼带内。其中,位于二层的几个房间有的已经隔层完毕,有的正在进行中。记者看到,隔层所用材质为约10厘米厚的铁钢板,每个房间隔层的面积大小不一,设计的形状也不一样,但基本上都是部分区域被隔开,上下两层之间用同样铁质的楼梯连接,楼下设有卫生间。
北京市商办项目调控政策回顾
3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
4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商业、办公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按照单层套内建筑面积核算。建设单位在2017年3月26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应按《公告》要求修改设计方案后,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监督机构将加强对商业办公项目的监督执法,重点检查商业办公类项目是否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是否按照规划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对于发现涉嫌改变原规划用途的工程,规划建设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整改。规划、住建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环节,要严格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划用途完成施工。在执法检查或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要求,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5月23日,针对3月26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市住建委作出具体解释,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非住宅项目平面布局禁止擅自变更
5月26日,记者将该项目的相关情况反映给市住建委,对于该项目的隔层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违规,如果违规将如何处理,截至27日发稿,市住建委方面尚未作出具体回复。但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项目在前期规划中没有隔层,那现在的隔层行为已构成违规。
按照2011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已建成非住宅项目房屋分割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建成的非住宅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划批准的房屋设计用途进行经营和使用,禁止擅自分割。之后,市住建委又发布通知,为严格执行上述通知要求,规范非住宅项目改变房屋平面布局行为,要求非住宅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规划许可部门存档备案的图纸设置非住宅房屋平面布局,禁止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