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工程建设也意味着大量资金投入。面对政府工程这块“肥肉”,众多建筑行业商人循迹而来,“虎视眈眈”。而主导这些工程的王洪钟,自然成为商人们“围猎”的目标。为拿到工程项目,商人们不惜成本拉拢腐蚀有关领导干部。在王洪钟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占了大多数。向其行贿的人绝大部分也是从事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的商人。
对别人送来的钱物,王洪钟起初也主动拒绝或退回。但时间久了,次数多了,就慢慢习以为常。面对在鞋盒里、水果篮里、纸箱里送来的大量现金,王洪钟心知肚明,但仍来者不拒,坦然收下这些“礼物”,享受着权力变现带来的优裕生活与满足感。来来往往次数多了以后,一些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人甚至被他纳入自己的“朋友圈”。经营石材的李某某,是王洪钟在房山工作时认识的。到密云和门头沟工作后,王洪钟仍想方设法让李某某承揽工程、供应石材。精明的李某某赚得盆满钵满,自然也不会忘记“孝敬”王洪钟。而后者不仅“理所当然”地收受,甚至主动索取。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求回报的行贿。收受好处的王洪钟利用职务便利,任意插手工程建设多个环节,为老板们“拿下”项目发挥作用。他或表面上提出承包商范围由下属决定,实则早已暗示下属选取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公司承包工程,有时甚至直接指定承包商;或在建筑材料采购环节,直接指令有关公司采购向其行贿的厂家材料;或在土地出让和手续办理方面,为有关人员提供便利,等等。
大干快上揽政绩,“任性区长”“边建设、边审批、边招标”
在错误政绩观的驱动下,王洪钟任职期间存在大量不经集体决策、不经法律程序、不正确行使职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