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介绍,此次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则是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有所照顾,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我们将特别注重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平衡、地区间的平衡,也会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卢爱红说,由于每一个缴费人员情况不同,上调会有差异。
看点2
城乡居民养老金有望建立调整机制
卢爱红还透露,人社部下一步将制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这表明,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外,城乡居民的养老金也有望建立调整机制。
据悉,我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长期以来维持在每月55元的水平。2015年全国基础养老金首次提高待遇标准,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
对于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问题,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处于一个打基础的阶段。人社部已于2016年与财政部积极协商,未来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刘从龙介绍,在制度建立初期,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老百姓对提高待遇是有期待的。“城乡居民保险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从收了多少钱,就要发多少钱来看。”刘从龙说,“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农民为国家作出过很大的贡献,交了多年农业税,社会保障政策应该向低收入人群倾斜。”
人社部表示,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减轻其缴费负担。未来将探索建立政府或集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为贫困人口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的机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