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追逃追赃合力是当务之急。2014年6月,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中央追逃办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中央追逃办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肖磊涛摄)
在地方层面,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都成立了省一级追逃办,成员单位一般有8到12家。
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逐步健全起来,大大提高了追逃防逃指挥协调力度,有力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中央追逃办成员单位多,涉及中外反腐败、外交、警务、检务、司法、反洗钱等不同职能部门,要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推动成员单位和省级追逃办把发散的职能、分散的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建立全国联动、追逃协作、防逃预警、指导督促、责任追究等多位一体协作推进机制。”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中央追逃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案件协调会,协调解决追逃追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是中央追逃办的主要工作机制。中央追逃办通常是以召开会议的方式,对政策和案件进行协调。以2016年为例,中央追逃办先后组织召开150余次案件协调会或推进会,协调解决追逃追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首先在摸清底数。过去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底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外逃了,怎么出去的,最后逃到哪里去了,带走了多少钱,通过什么渠道转出去的,近况怎么样,都了解得不清楚,甚至一无所知。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掌握外逃贪官的信息,中央追逃办编织了内外两张信息收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