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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推动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2017-02-08 01: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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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北京2月7日电(记者许雯)国务院办公厅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逐步推动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第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接种服务。

推动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告诉封面新闻(thecover.cn),在我国,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如儿童接种的脊灰、麻疹、流脑、乙脑等疫苗以及老人接种的流感疫苗、外来务工人员接种的麻疹和流脑疫苗。二类疫苗则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成人用流感、狂犬病、乙肝疫苗等。

《意见》明确提出,将健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调整机制,逐步推动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第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接种服务。

《意见》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要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防病工作需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综合评估相关疾病负担和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卫生经济学评价、生产供应能力等因素,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通过后,会同财政部提出将有关疫苗纳入或退出国家免疫规划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疫苗采购纳入省级交易平台网上集中采购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第二类疫苗的供货渠道做出重大调整:所有接种单位使用的二类疫苗全部按照一类疫苗的管理模式管理,必须由省级疾控中心统一采购,再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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