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电话联系了李波案的代理律师朱明勇。朱律师表示,法院最后采信了辩护方的辩护意见,受贿金额减少了1900万元,差不多有指控金额近一半,这已经非常罕见,不然可能会被判无期。朱律师表示已经征求家属的意见,将坚决上诉。
而在法庭上,听到法官宣判后,李波当庭表示,这是针对自己最无耻最荒唐的判决,一定会上诉。
证人曾集体翻供并被抓捕
自从李波案发后,上游新闻一直全程关注,并跟踪报道了庭审过程中因为证人翻供及被抓而形成的两次案情逆转。李波是在2015年2月中旬被四川泸州警方刑事拘留,当月的最后一天被执行逮捕,罪名是涉嫌受贿。
一个月后,泸州市纪委发布李波被纪委立案调查的消息,纪委还透露,已将李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李波是在“泸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位子上被带走的。从政期间,李波的工作在泸州与合江两地来回调动。
自1999年,李波任合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到落马前,军人出身的李波都在正处(县)级原地踏步。2008年4月,李波从泸州市级部门调任合江县委书记,后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在主政合江的5年5个月时间里,李波被指控涉嫌受贿4383万余元。2015年11月2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一审第一次开庭,李波在法庭上宣称自己遭遇刑讯逼供、遭遇诬陷。但随着开庭次数的增加,变数开始增加,案情也连续发生两次逆转。
7月29日,李波案一审第三次开庭,5名原本指认李波受贿的证人第一次出庭作证,没想到5人在法庭上当场翻供,否认曾经向李波行贿,对案情形成第一次逆转,引发社会和舆论的轩然大波。但庭审结束后,8月8日,当地警方随即以作伪证为名,将法庭上翻供的5名证人全部抓捕,并将李波的老婆一同抓捕,再次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创下国内司法界一次性抓捕证人之最。
11月28日,一审第四次开庭,上游新闻到泸州现场采访发现,案情第二次逆转,此前曾出庭作证的5名证人因为被警方抓捕后,大部分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没能再出庭,其中4人以书面形式再度翻供,承认上次出庭作证时说过李波是无辜的证言是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