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审理中出现了杨殿钟单笔最小受贿款5000元。
2003年时,刘某负责开发“世家星城”项目。每年春节前都会约杨殿钟吃饭,在吃饭期间送杨殿钟5000元或1万元现金,3次共送2.5万元人民币,送钱目的是为了利用杨殿钟的影响力排除外来干扰。
雁塔区政府会议纪要证实,2003年5月16日,杨殿钟主持雁塔区政府会议,主要解决包括阻挠施工车辆安全通行和农民拆迁安置等问题。
2009年、2010年春节前,刘某继续约杨殿钟吃饭,在吃饭期间给杨殿钟送钱,希望在项目推进上给予支持和帮助。
9帮忙拿下城改项目
8次受贿220万元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4年,杨殿钟8次收受陕西和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贿赂人民币220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在某区城改项目等事项上为张某谋取利益。
法院查明:1999年前后,杨殿钟与张某结识,互有往来。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殿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等职务的便利,为张某在某区城改项目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为感谢杨殿钟的支持,张某先后8次给予杨殿钟人民币220万元。
2011年4月,在该区城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当时只有张某一家公司拿到了相关资料,会上所有人没有不同意见,区上与会主要领导及区委政法委、政协等领导一致同意:和祥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城改项目,并发了会议记录。
为何当时只有一家公司提供资料呢?其实,早在2010年9月,杨殿钟已经招呼过区上有关领导,说张某实力较强,要多支持其工作。后来杨殿钟、张某和区上这位领导一起吃饭时,杨殿钟还是让他支持和祥置业公司。
10帮忙安排工作
3次饭局共收60万元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杨殿钟23次收受陕西天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贿赂人民币350万元、美元2万元、黄金500克,并利用职务之便,在黄某子女工作安置等事项上为其谋取利益。
法院查明:杨殿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多次接受黄某宴请,为其子女工作安置、贷款、租赁土地等提供帮助。为感谢杨殿钟的支持和帮助,黄某先后23次给予杨殿钟人民币350万元;美元2万元(折合人民币136830元);黄金500克,购买价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