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殿钟第一次收受骆某30万元,是2007年初,到最后一次2014年中秋节收受的50万元(注:两个月后的11月15日杨被立案查处),37次受贿均在杨殿钟家中;基本上都是春节、中秋节,以及杨殿钟11月的生日,而过生日每次受贿都是50万元。
为什么骆某会如此下血本巴结杨殿钟呢?骆某交代,送钱是感谢杨殿钟的帮助,同时也是为了加深感情,在以后的项目上可以寻求帮助。他记得第10次送的是从香港买回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杨殿钟表现出对手表没有多少兴趣,感觉不太满意,但骆某为了进一步加深感情,还是送给了他,希望在以后的项目中得到更多的帮助。
第23次送钱是2011年6月,骆某为了取得大寨村城改项目,送了80万元,杨当场说此项目已经答应让张某做,不好更改。骆某看出杨殿钟态度比较坚决,便当场表态不参与该项目。骆某认为,虽然大寨村城改项目没有做成,但多年来杨殿钟对他帮助比较大,要维持这种关系,就应该继续给其送钱。
最后一次即第37次送钱,是2014年中秋节前,为了请杨殿钟在以后的项目中继续提供帮助,在其家中送了50万元。
2014年11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杨殿钟被陕西省纪委立案调查;上述骆某的所有项目共涉及各级政府官员17人之多。
骆某认为,杨殿钟是他在西安认识的最大的一位领导,也算是自己在西安的一个靠山,在地方有很大的话语权,他们公司因为有杨殿钟的关系,办事都非常顺利,没有人为难他们。
2妻子牵线结识的老板
用茶叶盒送20块金条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3年,杨殿钟7次收受西安天浩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人民币500万元、黄金15千克,并利用职务之便,在某县电厂项目等事项上为郭谋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6年5月,杨殿钟经妻子史某介绍认识郭某后,利用担任西安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职务便利,接受郭某的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与某县热电厂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上元郡项目、东韦村开发等项目中提供帮助,郭某先后7次共送给杨殿钟500万元、黄金15千克。
2009年9月,郭某到杨殿钟家中说某县房地产项目出了问题,希望该县电厂继续与其合作,杨殿钟当场答应,临走时他将装有50万元的黑色纸袋送给了杨殿钟。过了一段时间,杨殿钟回电话说已经给该县主要领导打过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