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前后的制作过程如何?
李春华:12个方阵402尊雕塑,前后花了两年半。在那段时间,我需要经常往返广州和龙陵之间,在广州打造模具,然后在龙陵当地制作。到了后期,有好几个月都是住在龙陵的。
新京报:整个雕塑群总的成本是多少?
李春华:本来就是捐赠的,不计成本。如果非要算,每一尊雕塑的市场价大概在两万,402尊的话,800万还是有的。
“现在的方案要改”
新京报:什么时候发现雕塑群前建起了纪念碑?
李春华:雕塑捐赠后,我每年都会来看几次。2014年清明,本来是来祭拜先烈的,突然发现当地正在建纪念碑。在这之前,没有人通知过我,也没有人跟我商量过。
新京报:为什么强烈反对修建这座纪念碑?
李春华:不是不让建,是让你负责任地建。在这么一个严肃神圣的地方,“山寨”一个纪念碑,我觉得是不合适的。如果非要建,我可以免费提供设计方案,但是现在的方案要改。
新京报:跟当地尝试过沟通吗?
李春华:找过各级领导,还有很多主管部门,也写了信表达我的想法,但是一直没有实质性的结果,也没有得到正面沟通的机会。
“对历史和后人负责”
新京报:这么执着地“死磕”,出于什么心态?
李春华: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在这个事情上,我不是针对任何人,任何地方。
新京报:如果沟通没有实质进展,有什么打算?
李春华:我当然希望能够跟当地协调好,沟通好。毕竟我对龙陵县,对远征军都是有感情的。但是现在一直维持这个局面,纪念碑也已经落成,我准备对当地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新京报:怎么评价自己的行为?
李春华:我做这组雕塑,是出于责任感,现在要求“拆碑”,同样是出于责任感。为了这份社会责任,我要对雕塑群负责到底。
■释疑
当地政府此举是否会被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称政府非针对本人做出行政行为,故美术家无法提起诉讼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龙陵县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表示,当初在捐赠时,当地划出土地安置雕塑群。而建造纪念碑,属于遗址的整体规划,经过设计、听证、申报等多项流程,不能仅因李春华的不同意见,草率拆除纪念碑。
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白小莉看来,作为制作者,李春华对雕塑群享有著作权。而在著作权的权项中,包含“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雕塑群作为整体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这是否意味着,李春华能够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诉讼?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李春华对雕塑的摆放、规划等有其他附加条件,应当在捐赠前提出。而在白小莉看来,著作权侵权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并非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当地政府加建纪念碑的行为,属于整体规划,并非针对李春华本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李春华并不能据此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