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告人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中,公诉方阳城县检察院称,迎接程幼泽出狱人员、车辆在晋城监狱附近长时间聚集,大量鞭炮、礼花炮摆放、长时间燃放等行为,导致监狱附近秩序混乱,严重干扰了监狱的正常工作秩序,致使劳动改造科牵头的“劳务加工推进会”提前中断,未能达成会议目的。狱政科为了防止影响监区安全事故的发生,请求武警中队增派警力维护监狱大门附近秩序,刑罚执行科不得不临时调整减刑人员的释放顺序,将程幼泽等十余人的释放时间推迟。
程幼泽的高调出狱,还严重影响了晋普山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迎接出狱的相关视频迅即被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大量转发,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公诉方阳城县检察院认为,程幼泽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程幼泽等人的刑事责任。又因程幼泽、程会林、毕鹏三人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狱警涉案
多人被处理一人被逮捕
法晚记者从程幼泽辩护律师杨学林、朱孝顶处获悉,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程幼泽的讯问笔录中显示,他未出狱时,监狱干警张宏庆主动找到他,让他给其亲戚找点活干。程幼泽用张宏庆手机给晋城市一商场老板打电话帮张宏庆亲戚找活干。张宏庆笔录中显示,程幼泽出狱前8天,他曾违规安排程与其朋友会见,会见后他把会见录音删除了。程幼泽出狱当天,他中午下班后驾驶私家车,来到晋城海天大酒店参加程幼泽的出狱接风宴请。在宴席现场,他还碰到了监狱同事王鹏和郜晋鹏两人。
庭审中,据公诉方阳城县检察院出示的证据显示,2016年6月5日,晋城监狱狱警王鹏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刑事拘留。6月16日被临汾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看守所。而其他涉嫌违规、违纪人员也均受到了不同处理。
事件回顾
5月23日,一组名为“黑社会老大高调出狱”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中,鞭炮声不断,旁边停有不少车辆、多名黑衣年轻人列队,再加上外围众多人员,迎接当日晋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
5月27日,晋城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通报晋城市公安局“5·23”专案组于5月26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将程幼泽刑拘”。
6月10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信息,确认程幼泽已于6月8日被“依法批准逮捕”。同日,晋城中院对其减刑做出了裁定,该院裁定撤销之前对其的减刑。
据公开报道显示,程幼泽曾三次入狱,加上这次被批准逮捕,他已是“四进宫”。
1984年4月,程幼泽因犯抢劫罪被晋东南地区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88年4月获释。
1996年12月,又因犯流氓罪、抢劫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赌博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6年获释。
2009年10月,程幼泽第三次犯事被抓。2012年9月,他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12月14日至18日,程幼泽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