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全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
——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深学笃用,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涉及发展观念转变和知识能力提升,也涉及利益关系调整和体制机制创新。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不能讲得头头是道,做起来轻轻飘飘。要增强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善于算大账、总账、长远账,不能只算地方账、部门账、眼前账,更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为了暂时利益损害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用好辩证法,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行科学设计和施工。
要坚持系统的观点,依照新发展理念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做到相互促进、齐头并进,不能单打独斗、顾此失彼,不能偏执一方、畸轻畸重。
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善于厘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区分轻重缓急,在兼顾一般的同时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
要遵循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善于把握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渐进性和飞跃性、前进性和曲折性,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既求真务实、稳扎稳打,又与时俱进、敢闯敢拼。
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入山问樵、入水问渔”,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善于进行交换比较反复,善于把握工作的时度效。
创新手段,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
在贯彻落实中,对中央改革方案中的原则性要求,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遇到改革方案的空白点,可以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遇到思想阻力和工作阻力,要努力排除,不能退让和妥协,不能松懈斗志、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