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自然也成为党内监督的重头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12处提到“批评”,分布于总则(第一章)、党委(党组)的监督(第三章)、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第五章)、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第六章)中,是进行党内监督的强有力抓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如何用好这个“锐利武器”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正爱护。”然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生锈”“钝化”现象,习近平对此有清醒认识。他将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概括为“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并且深刻指出,“难就难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
直面问题,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品格。习近平就如何正确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不要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再提。
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是乱批一通,也不是不痛不痒,而有一定的章法,有相应的要求。习近平开出的“药方”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指名道姓讲问题、提意见、论危害”,要有“辣味”,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防止批评和自我批评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
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新要求,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
领导干部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焦点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中,习近平一直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对领导干部也“高看一眼”,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