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的发怒震惊了市场,也理所当然地引来数不尽的猜测。
从金融监管当局过去历任主要负责人的言行举止,以及刘士余本人的性格经历来看,将他的上述言论看成纯粹的“激情”发挥,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我认为,更加站得住脚的判断应该是:刘士余的“发飙”至少传递出以下几层意思——
首先,证监会内部或许通过调查确实掌握了一些险资的违规问题,或至少是打政策擦边球的灰色地带。刘士余的话是有所指的。
其次,去年股灾的根源在于高杠杆率,亦即“两融”和场外配资等杠杆资金。监管当局对此心有余悸,因而在新一轮行情才刚刚冒头之初,便予以未雨绸缪的警示。
第三,更为微妙的是,近期中央高层透露出的风向中,颇有维护乃至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控制力的意味,而那些民营险资举牌的对象中不乏大量国企、甚至赫赫有名的央企。这也许是“讲政治”的监管部门所不能容忍的。
但最大的争议在于刘士余所说的“来路不当的钱”。
应该说,近年来迅速扩张的中国保险企业出售的许多产品,如各类万能险、投资连结险之类,的确具有很浓厚的理财产品特征。它们与信托业和银行系的理财产品一样,多是投资方向多元而不透明的资金池,监管难度非常大。
尤其是那些非上市保险公司,因为避开了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其资金杠杆蕴含了显而易见的金融风险。
但即便如此,只要不是非法经营者,保险公司卖出的所有保险产品都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空子可钻,那也主要是监管部门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及时堵住。单方面地指责在证券市场上举牌的险资是“来路不当的钱”,恐怕不符合市场监管原则,也难免不引起市场的非正常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