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十八)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道路、铁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道路客运要进一步加强联网售票服务。铁路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正常的售票秩序。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增设专门窗口,方便学生、务工人员购票。
(十九)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要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提高车船卫生水平,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要加强路网监测和道路养护,充分发挥ETC系统功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车船、航班准点率。
(二十)进一步发挥好志愿者作用。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制定服务方案,组织业务和安全培训,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各地春运办公室要积极指导和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协调被服务单位加强日常保障,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将志愿活动纳入春运总结和表彰范围。
(二十一)进一步丰富主题服务活动。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九化”服务要求,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让旅客切身体验到春运旅途的温暖。要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六、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二十二)强化信用记录建设。民航部门要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严格执行《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和根据民航法规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记录。铁路要尽快出台旅客失信行为认定办法,对查处的倒票、制贩假票、逃票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水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对春运工作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年度服务春运1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给予适当的激励。各地、各有关部门产生的失信记录和“黑名单”信息要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严重失信主体和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