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1号线上”特别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让我们共同学习。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
★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014年10月20日,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
★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2014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
★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