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细节,芦家坚持认为滕飞的行为“不是自首”。
滕飞的抑郁症意味着什么
滕飞到底是否因抑郁症而仅具有部分行为能力,是昨天庭审双方激辩的另一焦点。
今年5月,滕飞的精神状况鉴定意见书显示,其患有抑郁症,对杀害芦海清的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在庭审中,为滕飞做精神鉴定的鉴定人在法庭指定的地方,以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了出庭作证。受害方律师陈逢逢透过视频询问了鉴定人,问滕飞在与芦海清打架和购买菜刀的时候是否有抑郁症,“对方回答说有,因为抑郁症的发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是一个持续性的病症表现。”
陈逢逢询问鉴定人,抑郁症“是否属于刑法上规定的精神疾病”,鉴定人称“属于”,但他表示是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这本书做出的结论。
10月底,被害人芦海清的家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申请对滕飞的精神状况做重新鉴定。11月1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召开庭前会议,认为该案不具备再次鉴定条件,对滕飞的精神状况将暂不重做精神鉴定。
陈逢逢告诉北青报记者,被害人芦海清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部分,将在下次开庭时进行审理。芦海清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向滕飞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17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