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不爱国、不承认自己民族的人管治香港,他们又怎会为香港前途着想?岂不是让他们搞乱香港,将香港推入死胡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认为,这次人大释法有助于正本清源,让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条文不留半点灰色地带。不爱国、鼓吹“港独”者绝不能管治香港,要确保“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
香港渔民团体联会、香港农业联合会4日也发表声明,支持人大释法,尽快厘清宣誓问题,平息纷争;尽快将任何“港独”势力及辱华议员逐出议会,确保立法会议员效忠国家及特区,维护“一国两制”及香港的繁荣稳定。
释法护港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表示,此次人大释法可能会具体规范立法会议员宣誓时的形式和行动,“能够作出合法、有效力的宣誓,才表示他有能力担任、就职出任议员。”在释法后,对于今后如何处理“港独”的问题,可能也会有相应基础。
《文汇报》评论文章也分析认为,对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的宣誓问题进行清晰解释,不仅针对目前情况,更在于长远有效遏止“港独”,彻底阻止“港独”分子混入香港建制架构,不容“港独”分子在香港的建制架构内兴风作浪。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马国恩举其他国家为例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有不成文规定,只有对国家效忠的人才能成为公职人员,而且在就职时必须正式宣誓效忠国家,绝不能儿戏了事。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强调,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誓词中“拥护基本法”,代表的是整份基本法,而非只拥护某几条自己喜欢的条文,有关人等必须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
香港《明报》的社评则指出,此次释法给港人传达的信息十分清楚,那就是“港独”是绝对不能碰触的红线。要使香港免遭“港独”危害,港人只能以实际行动遏制“港独”,勿再养痈遗患。特区政府应该尽快制订全面策略,在立法、文化、教育等方面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压和教化兼备,全面应对“港独”,使之不能祸港害民。
(原题为《香港主流民意欢迎人大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