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良民副检察长连珠炮似地连续问了4个“是否属实”:你为16个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是否属实?收受他们价值1339.410173万元的财物是否属实?对价值2103.15690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是否属实?以前和今天所做的供述是否属实?廖永远均一一回答:“属实。”
在回答辩护人的提问时,廖永远提出,起诉书指控的16笔受贿犯罪事实中,有13笔是其在司法机关不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的。
辩护人重点就其中一位行贿人送廖永远价值100余万的2尊金像的事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向廖永远发问,公诉人刘睿随即就这2笔事实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补充发问,廖永远均作了明确回答。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首次显现出来。
随后,法庭进入示证、质证环节,公诉人运用多媒体进行举证示证成为一大亮点。2位年轻公诉人成为法庭的主角,他们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把案件证据条分缕析,将案件的所有证据都制作成精美的PPT文件,配合当庭简洁明快的解说,用图表、照片、视频等形式同步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2位公诉人英气勃发、语言流畅,而且声音浑厚、充满磁性、极富感染力,发言掷地有声、干脆利落,充分体现出法律的威严。
除了出示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之外,公诉人还当庭播放了一位行贿人提供证言的同步录音录像,这种直观的示证方式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盯着电子屏幕屏息倾听。这段录像极大地增强了证据的可信性和说服力,也对廖永远的心理形成了很大的冲击,廖永远甚至不愿去看面前的电子屏幕。
在示证、质证环节,辩护人没有对证据本身提出异议,但针对发问的2笔犯罪事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提出了与公诉人不同的看法,公诉人均随即进行了质证,提出了反驳意见。争议进一步明朗,法庭上的火药味逐渐浓重起来。
此环节辩护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法庭辩论中,审判长总结了本案的2个争议焦点:一是,廖永远收受的价值99.4万元的地藏王金佛像和价值18万元的谛听金像是否构成受贿?二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否构成自首?控辩双方围绕2个争议焦点,对事实证据详细论证,充分阐释理由观点,进行了2轮激烈辩论。
从轻处罚情节:主动交代,赃款赃物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