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春明的帮助使赖某夫妇许多难事都在短时间内搞定,这让赖某夫妇感觉很爽,胆子也越来越大。
而卖力只是姚春明讨好赖某夫妇的方式之一,为了升迁,如果赖某夫妇需要钱,姚春明也会慷慨解囊,眼睛都不眨一下。一次赖某夫妇碰到资金困难,姚春明二话没说,立即拿出几百万元,又通过亲戚、朋友借款1000多万元交给赖某夫妇,解其燃眉之急。
2011年底,当地换届选举结束,姚春明当上正县长的愿望落了空,他回想起整个求官过程中始终没见到林某,此时才幡然醒悟,捶胸顿足,大呼上当。
吃了哑巴亏的姚春明还得隐瞒跑官要官的真相,不能声张,真是让人啼笑皆非。正应了那句老话:自己酿的苦果只能自己咽。
对抗组织调查的“姚瞒瞒”
姚春明是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有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义务。但他无视组织纪律,数次未按规定如实报告其家庭及资产情况。
经查,姚春明不如实报告其两个小孩都同时拥有大陆居民身份和香港居民身份的事实,不报告其实际所有价值不菲的物业,不报告其妻子在惠州富力丽港中心购买的商品房等。
此外,在2013年和2015年,姚春明得知组织正在调查自己时,十分紧张,立即召集朋友张某、亲戚程某和大舅子陈某等,统一口径,对抗组织审查。
姚春明天真地认为,只要将物业产权悄悄转移到大舅子或者大姨子名下,就能瞒天过海;只要与亲戚朋友订立攻守同盟,就能抹掉违纪痕迹。然而,他错了,纸终究包不住火。
当执纪人员与姚春明谈话,问他为什么要隐瞒个人有关事项,为什么要逃避组织调查时,他说:“我以为我做得天衣无缝,无懈可击,没想到还是暴露了。”
心存侥幸,耍点小聪明,却自认为手段高明,没人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姚春明后悔啊,但已经来不及了。
2016年5月,惠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姚春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陈惜辉)
执纪者说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姚春明的腐化堕落过程再次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做到为政不私,不为物诱,不为名动;要常怀敬畏之心,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守住一颗清正为民的公心。要慎初、慎权,时刻谨记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瞬间,时刻保持警惕,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