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部办公室面积54平方米
对于各级工作办公室的使用面积,1999年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中央机关中,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省级及直属机关的标准为:省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省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这一标准一致被沿用下来。
知多一点
事实上,对于高级领导干部的住房安排。中央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有明确规定。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中,对领导干部住房的称呼,还是宿舍,规定“一个高级干部的宿舍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调到外地工作时,应将原宿舍交回。家属不能随迁的,其宿舍另行安排”。
这一管理理念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提到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以及探索实行官邸制。
决定发布后,社会舆论对官邸制多有聚焦。在此前的干部交流、异地任职过程中,有的官员每到一地都新占一处住所。这个住所是公费购买的,但往往就成了个人的资产。官员调离后多数不退,最后变成永久占用,还可留给后代。而官邸制就是要破解这一问题,按国际惯例,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
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反复提及,八项规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作风建设的抓手。而八项规定的第八条,正是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201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专门提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