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四种形态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党纪轻处分是大多数,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立案只能是极极少数。姚中民等人一开始本来是大多数,最后怎么就变成少数,甚至极极少数了呢?这其中发生了怎样的“化学反应”?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纪委在掌握了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问题情况下,曾多次找其谈话,希望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但他对组织的挽救不以为然,仍执迷不悟,不但不配合,还通过串通造假、转移赃款、伪造证据等手段,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妄图瞒天过海,放弃了组织多次给他主动谈清问题的机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虽然他即将于今年退休,其违纪违法行为也主要发生在十八大之前,不属于重点查处的对象,但基于他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品格,经省委批准,最终将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川省原省长魏宏亦是如此。今年2月4日,中纪委通报魏宏问题时指出,“魏宏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自身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情况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珍惜组织多次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和书面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魏宏由正省级,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与姚中民不同,魏宏一开始并没有受到党纪轻处分,而是组织找谈话和书面函询,这其实是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属于更大多数。我们常说,对于任何犯了错误的干部,只要不是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都要让他把“病”治好。可是为什么还有人不及时刹车,最终滑向深渊。中纪委的通报直指其中关键: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