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虎”,周、杨是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潘、余是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四虎”被双开的第二天,2015年10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在即,中央再拔四棵“烂树”。
中央纪委的通报,分量非常之重,特别是出现了大多数人都觉得与以往不同的“新意”时,往往意味某种信号的释放、某个方向的引导,包括行文措辞等细节在内的变化。
围观“打虎”,党组织和党员更应该看懂其中“全面从严治党”、“纪严于法”、“不可触碰的底线”等“门道”。
“门道”之一,此次通报发布的时间,是紧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之后。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中央纪委10月16日发出四份“双开”通报。可以说,通报从形式到内容,吻合《准则》、《条例》两项法规的“新意”,体现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是明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标尺。
“门道”之二,通篇“纪言纪语”,透露出纪律审查工作的一大变化,即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突出执纪特点,实现纪法分开,如,四份通报标题中的表述均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没有了过去常见的“违法”两字。
在对违纪行为的表述上,通报中使用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而非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等让人觉得属于法律范畴的措辞。
不用执纪代替执法,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从“纪言”“法语”混淆不清到“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体现了纪委职责定位和纪律审查工作向党章相关规定的回归。
“门道”之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问题在通报中有一说一。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禁区”和“雷池”,是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刻印在心上的负面清单。
2015年12月15日,新华社发表文章称,2015年反腐有八大亮点,其中之一就是明确党纪严于国法。
文章称,今年以来,各级纪委通报中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明确信号。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