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勒索市委书记调查

河南省舞钢市位于豫中,隶属于平顶山市。
2016年8月底以来,一起“法院副院长敲诈市委书记”的新闻,让这个人口不足32万的县级市声名远播。
该事件主要涉及三人:当了近10年的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舞钢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跃、该法院执行局原执行员(干警)魏德明、舞钢市原市委书记祝义方。三人中,王和魏是法院的同事,又是私交很深的朋友。
目前,上述三人均已获刑。
今年7月12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王跃被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王跃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的平顶山中院关于王跃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8月25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底,魏德明获刑8年半;2013年4月,祝义方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跃的上述刑事裁定书显示,王跃和魏德明还在另一起敲诈官员的案件中,指示他人给时任漯河市舞阳县县委书记秦建忠、县长刘国勤、时任漯河市委书记靳克文等发过勒索短信。
法院认定,在这两起案件中,王、魏等人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对舞钢、舞阳多名党政一把手敲诈金额达410万元。
但《中国新闻周刊》在采访中了解到,王跃和魏德明对自己的行为被判定为敲诈勒索,均有异议。
蹊跷的拍卖
王跃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魏、王二人涉及的第一起敲诈事实,发生在8年前,被敲诈的主角是时任舞钢市委书记祝义方。
判决书认定,2008年7月,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对舞储(2008)-51号土地挂牌出让。被告人王跃、魏德明假借赵兰的名义,由魏德明出面,委托韩斌参与该块土地的竞拍,魏德明向韩斌提供了赵兰委托其参与竞拍的委托书等手续。
2008年8月8日,舞钢市国土资源局中止了该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并向竞买各方退还了保证金。
魏德明以赵兰在此次竞买中遭受损失为由,让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义方赔偿损失,经常发威胁短信给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