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副局长余绍朝介绍,经过审讯了解到,该邪教组织实施“复兴计划”期间推行“亏补赚交”模式。例如,开办超市等经济实体的信徒经商出现亏损情况下,该组织会酌情予以补贴,盈利的按照经营所得以一定数额缴纳“奉献款”。经查,2011年-2014年期间,该邪教组织涉嫌敛财高达4000多万元。
“复兴计划”的实施为该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提供了造血功能,根据陈某、张某等人的供述,该组织近年来会拿出一部分聚敛的钱财用于看顾补贴下监执事等各级骨干人员、家庭贫困的教徒,“这一招也是‘精准扶贫’,不是自己的教徒再穷也不会关照,意在笼络稳定骨干人员及信徒。”
该组织聚敛的巨额钱财从不存入银行,而是采用骨干人员现金保管的形式,逐级管账。例如陈某手上保管530万元、张某保管460万元、骨干人员石某保管180万元。私人保管钱财,却从不留下账目,这也为部分保管人员“监守自盗”私自挪用资金留下空间。
据办案民警介绍,石某从张某手上“借”40万元在孝感为自己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说是“借”其实并不归还。此外,陈某“借”给自己的弟弟20万元。他坦言:“没人知道借给弟弟钱这件事。”据陈某供述,2014年自己母亲去世,他自己偷拿了4万元用于办丧事,之后也没有归还。
“披着宗教外衣”逃避法律打击,希望民众清醒认知自觉远离
由于“门徒会”的活动严重地扰乱了老百姓的生活秩序,“门徒会”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被国家认定为邪教组织,曾在四川、湖北、湖南、贵州等重灾区进行打击,一大批骨干分子被判刑,组织系统曾被摧毁。
然而,伴随着一些骨干成员刑满释放,回到社会后再次大力发展该组织,并蔓延到全国各地。组织得到重建后,“门徒会”人员在某些地方将教名改为“三赎基督”,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展开了清理“三赎基督”邪教组织的行动。
为了逃避打击,该组织内部日常相关事宜推行逐级征求意见、分级单独商议模式。杜绝同级、上下级之间电话联系,一般三四个月或半年约定在接待家庭见面了解信徒现状等情况。相互之间称呼兄弟姐妹不打听对方真实姓名,包括钱财从不留账。这也给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造成一定困难。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徐弢多年研究宗教学,他认为“门徒会”打着基督教的旗号进行邪教传播,一些骨干人员没有什么文化知识,歪曲《圣经》并进行随意解释,欺骗普通老百姓,是典型的邪教。如今社会流动性的加大,部分老百姓的信仰缺失给邪教的扩大传播形成了土壤,亟须加大打击力度。
如今,翟新勇、姚湘枝等人已经接受法律惩罚。伴随案件调查取证不断深入,“门徒会”邪教组织核心骨干人员势必也将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
“宗教人士对于邪教最为敏感,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宗教人士的力量。同时,多举措健全基层预警机制,在邪教萌芽阶段及时扼杀。”徐弢说,“邪教是对人心的一种蛊惑和贻害。一些邪教形式隐蔽,对人洗脑控制,社会危害很大,希望广大民众清醒认知,自觉远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