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受害人白某父亲家中。他一直把女儿当年制作的一件刺绣门帘挂在小卧室门上。新京报记者吴江摄
为什么这么从容?那天他从青城来得比较早,到供电局是下午两点钟左右,大家上班刚走,他想到城里人五点多才下班,家人不会再回来了。他很淡定,作案后,他觉得特别渴,就泡了杯茶,放了少量的茶叶。
警方问他,杀小女孩的时候,你孩子多大?他说十岁。我和他对视,他就这么瞪着我,大概10秒,他才低下头。我一肚子火,差点抡起拳头朝他嘴上狠狠地砸一拳。
我们这个职业,见过很多杀人现场,但看完那个现场后心情特别差。当时就想着把凶手抓着以后……你们想象不到我当时的心情,我自己也有小孩儿。
这个案子的案卷,我看太多了,年纪越大越感情用事,今天差点上庙里去上香。
高承勇还曾割下被害人的人体器官。他说割完后很兴奋。
1998年11月30日,氟化盐厂女工崔某被害,身体多处器官被割,他说用了五分钟吧。就这么平静,可能比我说得还平静。
我们当时也被熟练的作案手法给骗了,想要么是外科大夫,要么是屠夫。
我们当时把周围大概一两百个垃圾箱翻完了,寻找扔掉的器官,但没有。
高承勇说,每次杀完人,他把那些割下来的器官用塑料袋装着。从白银回家路上有个黄河吊桥,走到桥的中央,他怕连袋子扔被人发现,就解开塑料袋,把那些器官倒出来,刀子也一撇,回家了。
这么凶残的手段,我们都怀疑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重大的变故,他说没有。
“他说,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
“你说他完全的变态?不是,他的准备活动做得很正常,很充分”
警方问他,杀人之前会想什么?他说,到那两天就急得不成,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
于是,他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门,四处转。他并没有特定的目标,都是随机选的,合适的就尾随进去,看得上就奸,看不上就杀掉。
这个尾随过程,失败不止一次两次,说明这个人很小心。他内心就是我今天要杀个人,但不是那么盲目地杀人让人抓住。
另外,他的奸和杀是分开的——就是想杀一个人,并不是想奸一个人,而且大部分是杀了但没奸。
他说,切器官的行为,是一种报复心理,因为对方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