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告人李杰在法庭上受审
2011年6月初的一天,劳生福再次约李杰到国商酒店喝茶,此时,李杰已升任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
“李书记,能否把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水滨花园项目)给我的朋友唐胜茂做?”劳生福试探性地问道。
“现在项目管理比较规范,你们按照程序参加公开招投标,可以去找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报名投标,我让他关照一下。”李杰说。
一看李杰有意帮忙,劳生福马上说:“水滨花园项目的好处费,按照上次新苑项目的幅度,这次两笔一起给。”
“这个风险太大,我不能直接拿你的好处费,你可以去找陈利合作水滨花园项目。”李杰说,“给我的好处费以工程管理费的方式通过陈利给我。”
2011年11月,唐胜茂在李杰的帮助下取得了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承建权。2011年5月至2013年初,劳生福安排人帮助唐胜茂通过签订一个虚假的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的方式,给李杰好处费407万元。
2009年的一天,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了解到海口市美兰区廉租房工作准备招投标,于是找到李杰,表示想揽下这个项目。李杰指点邵兴华去找项目的代建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并表示他会交代杨某配合工程招投标的运作。有了李杰的帮忙,美兰区廉租房的项目果然没有旁落他人。这次李杰也没有白忙活,事后,邵兴华送给他好处费230万元。
“在李杰的帮助下我顺利承揽了美兰区廉租房项目,李杰先后向我提出要30万元和200万元,我为了感谢他就送给他了。”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邵兴华如是交代。
紧盯工程
明着招标暗敛财
在李杰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私人老板许诺时,总忘不了推荐自己的心腹,他就是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
杨某与李杰是老相识,至少是10年以上的朋友了。杨某本是海口新美兰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当初他想做海口市旅游景点一条公交专线营运项目。2006年春节过后,便找到了时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的李杰帮忙。
李局长大笔一挥,审批了旅游公交线路。为了表示感谢,杨某送给李杰30万元。从此,杨某紧紧靠住了李杰这座手握重权的大山。
2007年4月,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负责美兰区城乡建设、改善民生的国有企业),经李杰幕后运作,让杨某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因有“知遇之恩”,杨某对李杰是言听计从。
2008年5月,国家政策规定,政府工程必须要经过招投标程序,不能以合作建房的方式共同开发项目。对李杰来说,杨某派上用场的时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