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从严把关。坚持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进行了“四必”审核,切实把有“硬伤”的人挡在门槛之外。组织开展党代表人选“四必”审核工作,严把代表政治关、廉洁关、身份认定关、结构比例关。
三是从严问责。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研究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和追责问责力度,健全防止“带病提拔”的管控和倒逼机制。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方面
6.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未认真履行问题。
(1)省委班子一些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剖析这一问题的原因,省委认为,有的班子成员没有真正认识到履行主体责任不仅是“一把手”的事,也是党委一班人的共同责任,存在着没有履行好“一岗双责”、种好“责任田”问题;省委常委存在着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问责的没有问责的问题,必须引以为戒,认真整改。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纳入省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分工和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三是班子成员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谈一次话,及时了解掌握履职尽责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四是班子成员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每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省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班子成员严肃追责问责。
(2)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问题。
一是开展全系统排查,摸清情况。省纪委对2015年省委巡视对象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列出34个“长期不办案”的省直部门和单位清单,对2011年以来的纪律审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