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重新梳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意见。起草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对省委常委班子及其他省级领导同志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讲话、因公出访、新闻报道、工作用车、办公用房、企业(社团)兼职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细则》,深入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坚决做到越抓越实、越抓越紧、越抓越严。
(七)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方面
18.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今年以来,省委先后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考核制度的意见》《辽宁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的规范性文件,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前途,让跑官要官的人没市场,让买官卖官的人受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19.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一是严格用人标准和程序。坚决贯彻落实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把正确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地树立起来。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一个意见、七个办法、两个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8家省直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梳理出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纪实材料不完全、干部档案管理不到位以及个别干部“带病上岗”等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着眼于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