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日安徽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披露了一些领导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隐蔽手段。
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党纪中明令禁止,对于这一点领导干部心知肚明,但仍有个别人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铤而走险。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官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监管力度日趋加大,一些痴心不改的党员干部便琢磨出一些曲线策略,钻制度空子、打管理擦边球、赶时间差,想另辟发财蹊径。这所谓的“捷径”,却是一条引党员干部堕入深渊的邪路。
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注意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早已明确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相关专家表示,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论何种形式,归根结底,都是企图利用权力、身份或者影响力为自己谋取利益。
1、假借他人之名
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注意到,一些领导干部以身边人打起掩护“捞钱”,甚至开起“夫妻店”。
2013年12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山东省纪委对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贞坚在任县委书记期间受贿次数达116次,受贿金额达850余万元。
特别是刘贞坚在巨野主政后期,他的妻子江某某俨然成了地下“组织部长”,一个点头办事,一个在家收钱,“卖官夫妻店”经营得如火如荼。
此外,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洪宝与妻子也是“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张洪宝先后指示或介绍企业在其妻开设的公司采购物资,甚至亲自出马打通关系,帮助承揽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生意,大发横财。开公司挣的不义之财通过妻子之手,自然流进了他的腰包。
2015年12月10日,天津市纪委通报,经张洪宝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今年5月4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洪宝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除此之外,自2008年以来,贵州省玉屏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唐杰忏也是以妻子名义与他人合伙开办网吧并持股。2015年10月,“潜伏”经营8年的唐杰终被处分。他在落马后悔道,“预感这一天迟早会来,心里虽忐忑不安,但又总是心存侥幸。希望其他党员干部以我为戒。”
2、违规兼职打擦边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