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9年,道里区政府决定对净资产为负值的原种场进行改制,张明杰出任改制领导小组组长,将原种场整体打包至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标的底价为616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张明杰与同案被告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王绍玉及哈尔滨市东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奇共谋后,在《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讨论稿中加入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内容,由张明杰以多种理由蒙蔽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在已被加入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上签字。
2009年8月,原种场最终由东江公司以标的底价购得,而东江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其后,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张明杰命原种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公章等证照交予东江公司有关人员。
按照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告,东江公司要与全体自愿上岗职工签订3年劳动合同,然而东江公司拒绝聘用原种场职工,给出的遣散费也着实微薄。一名工龄近20年的原种场老职工,收到的遣散费不足两千元。
究其原因,公诉机关披露,张明杰在主管原种场职工安置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由转让方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而是同意将6160万元违规转入由东江公司实际控制的以原种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并由受让方东江公司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致使其中1100余万元至今未归还。

2010年10月,哈尔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道里区政府请求收储土地的函,上有张明杰亲笔批示。澎湃新闻记者郭琛图
从左口袋到右口袋
利用主管征地的便利,骗取近3.5亿征地款,是张明杰被指控最严重的一项罪行。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1年间,张明杰利用其作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主管农村征地工作职务之便,与王绍玉及魏奇共谋,在哈尔滨市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中心征收土地过程中,虚构原种场土地使用权已转移的事实,骗取征地款共计3.4985亿元。
澎湃新闻获得的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显示,2010年10月25日,张明杰在关于原种场征地事务的函件上批示,请道里区土地征用管理办公室按道里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落实,协调好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