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与成都土地腐败案有关
《南方周末》报道称,曹永正的公司被调查,据称与成都多宗土地项目尤其是高新区土地问题有关。
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整理公开报道发现,2003年6月24日,四川西部年代影视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成立,由四川西部影视有限公司与成都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法定代表人是王国巨。公司成立两周后,四川西部影视将18.5%的股份转让给四川年代投资,后者正是曹永正在四川运作的主体。2007年曹永正与王国巨“关系”破裂,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曹永正。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西部年代影视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专为青羊区的“西部影视基地”项目成立,这是通过了四川省计委立项审批的项目,并在2002年与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签署了拿地协议。
不过,该项目在以西部影视基地名义拿地后,很快改了规划,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和曹永正有交集的另一个房地产项目合作方、成都高新置业的老总,如今身陷囹圄。据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人士称,这两人被调查,均因多年前的土地问题东窗事发。
在“北京年代”被调查之前,“能知未来”的“大师”曹永正似乎真的预感到了什么,早在大半年前就已离境。据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了解,他最后一次在公司出现是在2012年11月,此后就不知所终。
获刑7年被罚7300万元
据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7月8日上午消息,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曹永正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曹永正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00万元。
宣判后,曹永正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曹永正的亲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公开宣判。
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梳理媒体报道注意到,一位和曹永正有生意交集的人士称,曹永正曾告诉他,周永康曾拍着曹的胳膊对别人介绍,“这是我最信任的人”。
在周永康的审判书中,3次提到“曹永正”: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