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毒品犯罪多涉互联网
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与青少年涉毒违法犯罪相互交织,不断蔓延,成为当前青少年毒品犯罪的一个新趋势。
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互联网极强的传播、扩散能力下,涉毒人员打开电脑、拿出手机,就可以轻松获取制毒技术、发布毒品信息,联络毒品犯罪。
2015年5月初,浙江省温州市禁毒部门得到线索:一名网友在QQ群内发布贩卖大麻广告。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以孙某为首的团伙,伙同他人从加拿大及广西、黑龙江等地购买大麻,通过QQ群发布涉毒广告向全国多地分销。31岁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是吉林大学农业系研究生毕业。
温州警方专案组梳理发现,团伙成员曾将大麻发往国内36个标注为大专院校的邮寄地址。公安机关及时部署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湖北、辽宁等16个省(区、市)进行摸排,查实地址和身份信息人员25名,涉及高校在校生15名。其中,发现并查处在校吸毒大学生两名。
记者了解到,根据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对屡戒屡吸、吸毒成瘾严重并危害社会的青少年吸毒人员,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罚,对符合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对吸食毒品成瘾不满18岁的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公安机关鼓励他们自愿戒毒或者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不能因为他们进行戒毒而影响其就学和就业;对情节特别轻微、被胁迫、诱骗和首次偶吸毒品不满18岁的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依法登记后进行训诫,帮助其远离毒品,并依法保护其隐私。
全面实施毒品预防“6·27”工程
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说,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协同配合。公安禁毒和教育部门把在校学生作为毒品预防教育的重中之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毒品预防教育网络。
记者了解到,国家禁毒委员会专门设置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国家禁毒办会同相关部委先后下发《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等纲领性文件,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体系、队伍建设、工作督导以及课程设置等作出规定。2015年,教育部将“坚决远离毒品”纳入新版《中小学生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