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说,杨毅履行几个月后便不再履行,她继续向中国银行广东省行实名举报。2015年4月份,杨毅再次找她协商,要求其出具一份举报不实的书面材料,帮他消除档案污点,被其拒绝。
指责
玩弄感情还倒打一耙
针对杨毅所称王颖通过传真、张贴小字报、无端举报投诉、在分行营业厅等地点闹事等方式对原告进行造谣、毁谤、污蔑,王颖称,内容不含有侮辱、诽谤,没有在公众场合和媒体扩散。
“我确实有在分行营业厅张贴杨毅写给我的《承诺书》,但《承诺书》内容客观、真实,根本不存在侮辱诽谤原告的内容,没有侵犯原告的名誉权。”王颖称,没有证据证明她曾无端投诉杨毅,微博截图内容不能证明是其所发;在分行营业厅砸玻璃事出有因,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杨毅所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也无法证明杨毅处于焦虑状态与其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王颖说,证人在原告或代理人的授意下出庭作证,证言相互矛盾,证言明显偏向原告,无法反映客观事实,不具有真实性,不应采纳。
“杨毅系有妇之夫,却玩弄我的感情,给我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现在反而倒打一耙,企图通过恶意诉讼掩盖长期玩弄我的感情的事实,并试图以此阻止我举报他的生活作风等问题。”王颖说。
□判决
被告赔6400元并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王颖曾到中山中行张贴杨毅所写的承诺书,涉案微博账号也曾贴出该承诺书,且涉案微博账号所发的大部分内容与诉讼中杨毅与王颖所陈述的双方之间的恩怨密切相关,同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认定涉案微博账号所发的与杨毅有关的微博为王颖所发,由于涉案微博确实有“杨毅,你这个不要脸满嘴谎言伪君子”“杨毅,你个人渣”等内容,王颖的行为属于用侮辱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王颖到中山中行会议室吵闹、砸玻璃、张贴《承诺书》,会使杨毅的社会评价降低。由于该《承诺书》为杨毅所写,其内容是否合法本案不作认定。砸玻璃已经公安机关调解,故杨毅认为王颖此举侵犯了其名誉权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杨毅到医院心理科看病,病因与王颖的行为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其要求王颖为此支付医药费的请求法院也不予支持。
杨毅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7日委托律师发函给北京微梦公司,要求删除微博上关于其的负面信息,但未告知北京微梦公司具体要删除哪一条微博,北京微梦先删除了其中29条微博,至杨毅起诉后将涉案微博账号作注销处理,诉讼中亦提供了涉案微博账号的相关注册信息,其已尽到了微博运营商的责任,杨毅要求北京微梦公司与王颖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理据不足,予以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