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在荥阳落网前,与一湖北女子马金秀同居并育有一儿一女,马金秀代表王书金子女在委托协议书上签字。此举后来被证明是个明智之举。
2005年8月,“真凶”王书金在河北广平受审,朱爱民作为王书金律师到庭为其辩护。这次开庭被称为是聂案的一次突破口,如果公诉机关对王书金自首杀害康菊花一案进行公诉,聂树斌案将会得到重审。
开庭当天,邯郸市检察院公诉书称,王书金于1993至1995两年时间里,对4名妇女进行强奸并将其中3名杀害。公诉书并未提及杀害康菊花这一案情,律师朱爱民向法庭陈述王书金交代的杀害康菊花一案有自首情节,被法庭制止。王书金在法庭也多次提到如何杀害康菊花的过程,但都被法庭制止并当庭宣布:王书金所坦白的在石家庄强奸杀人一案,在本次起诉书中并未提及,所以与本次公诉案件无关。这证实了开庭前“有关方面将避开聂树斌案”的判断。事实也是如此。
我在法庭上看着王书金,不高的个子,消瘦的脸呈黑黄色。我在想,这个心理变态的杀人者此时是何样的心情。当法庭多次拒绝王书金交代其在石家庄液压件厂附近杀人经历后,王书金一脸茫然地回望律师朱爱民。最后陈述时,王终于等来这个机会,他将在液压件厂强奸杀害康菊花的过程一一供述。陈说完毕,王书金坐了下来。他如释重负,或许他认为和盘托出所犯罪行能减轻他并未完全泯灭良知带来的不安。
不能接受这样的死法
至此之后,聂案再无任何进展,张焕枝与村民多次到河北省高院要求重审聂案,但被河北省高院以没有当年的判决书为由拒绝。
众所周知的是,当年聂树斌被判死刑的这份判决书就在河北省高院的档案中存放。张焕枝无数次的要求复印均遭拒,她质问河北高院的一位主要领导时却又被告知:是存在档案里,就是不给你!
这个判决书成了河北省高院乃至最高法不给立案的理由。在此,我不得不提到对被害人康菊花家属的采访,我试图通过做通康的家属的工作获得那份判处聂树斌的死刑判决书,都被康的家属拒绝。我最后一次与康的家人致电时说,“或许,你们认为事情已完结,但若你女儿地下有知,她将死不瞑目。这样你们更对不起长眠于地下的康菊花。”但仍然无果。
为了聂案的重审,律师界与媒体试图努力从各种渠道争取到这份判决书。直到一天,张焕枝终于接到了一份特快专递,里面装的正是当年的那份判决。在众多猜测下,张焕枝对我说,我们应该感谢那些有良知的人,我首先要感谢康菊花的家人。我们有理由相信,正义与公理存于人心。也正是这份判决书的获得,最高法院于2007年1月5日受理了聂家的申诉,并批转到河北省高院重新审理。但河北省高院迟迟未启动对此案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