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爆炸案事发的半小时前,时任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陈志伙同济南市市中区玉函南区“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携带爆炸装置,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附近柳海平的停车处,由陈志用遥控器打开柳海平的车门,将爆炸装置塞入驾驶员座位下。后二人驾车跟踪下班回家的柳海平。
引爆柳海平车中的爆炸装置后,陈常兵开车与陈志逃离案发现场。陈志将遥控器和手机砸毁并沿途丢弃,回到家后其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对方“事已办好”。
电话那头正是时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的段义和,而被炸死的柳海平则是段义和在山东聊城地区挂职地委副书记期间相识的宾馆女服务员。
1997年,段义和利用职权将柳海平安排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并与其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其间,柳海平不断向段义和提出种种要求,段义和逐渐对其厌烦而又难以摆脱。
2007年2月,段义和与其侄女婿陈志密谋,商定采用爆炸的方法摆脱柳海平。
案发后第二天,济南市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另据《检察日报》报道,2007年7月11日晚,在接到群众的反映后,陈志被断定有重大嫌疑。但做贼心虚的陈志7月11日听闻风声后,就请假逃到青岛,购买了7月12日飞往香港的机票。11日当晚,陈志被抓捕归案,从爆炸案发到落网,只用了48小时。

济南“7·9”爆炸案。
随后,2007年7月13日下午,段义和在其办公室内被带走。3天后,段义和被“双开”,同时依法被罢免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资格,并因涉嫌爆炸罪被批捕。
紧接着,此案被迅速侦破。2007年7月14日,该案变更管辖,由山东省公安厅立案侦查,6天后便侦查终结,移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7年8月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除了爆炸罪外,段义和还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07年7月9日,段义和的情妇柳海平被炸死。
拔出萝卜带出泥,向段义和行贿的官员也随后被披露,包括济南市原副市长郭作贵、济南市历下区委原副书记李平、田庄、济南市高新开发区原副主任昝金平、齐河县委原书记李风臣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