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罗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公车改革后局里保留下两辆车,全部给了稽查队。“全县共有4200多家食品药品企业、餐厅饭店,就这么两辆车,安排工作起来捉襟见肘”。
当记者问“为什么不向社会租赁车辆呢”,工作人员回答,县里至今没有一家租车公司,“政府一直说要成立一个公务租车平台,但至今没有着落,不知什么时候能建好。”
据山西某县农委副主任介绍,公车改革以前,委里有四五辆车,局长和各分管副局长都配有车,车改以后,局里就剩下两辆车,局长配了一辆,剩下的一辆大家一起使用。
由于申请手续严格,需要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主任还要考虑值班车辆分配、出去多长时间等。“申请公车下乡非常麻烦,所以大家有时候能不下乡就不下乡了。”这位副主任说。
“没车就不能下乡开展工作吗?”吉林省教育学院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李元昌并不这么认为,1999年他调入该单位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需要经常下乡调研,一年中有半年时间在农村推动教改实验,单位曾经为他配备车辆,但他坚持搭乘火车、客车或出租车下乡调研,10多年如一日,从未动用过公车。“在没有公车的年代,老一辈的基层干部不也都坚持下乡吗?”
专家:“要创造条件下乡,而非等待条件下乡”
2004年,首次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交公车改革建议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这些问题属于车改过渡期的正常表现,人多车少,可用车辆不足的问题会随着车改深入推进,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繁荣得到有效解决。
“很多乡镇干部跟我反映,车补才500元,要在镇里跑又要去外地出差,公车根本不够用”,叶青表示,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车补是在辖区范围内使用,出差还会有相应的差旅费用,因此不存在无法出差或下乡不够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没车不下乡”不应该成为官员懒政的借口,应“创造条件下乡,而不是等着条件成熟再下乡”。政府应加强对干部下乡服务的考核。对于车补没有落实到位的,应加快进度督促落实,车补已经发到干部手里的,应使其“物尽其用”,对于领到车补拒不下乡的干部可以停发或取消其车补。
另一方面,在公共交通不发达的地区,政府应该鼓励汽车租赁公司到乡镇一级发展服务,开设分公司,政府可以帮助其与乡镇进行对接,叶青介绍,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尝试与网约车开展合作,效果很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互联网约车平台,在借力下乡的同时,还可以利用其大数据平台,分析农村工作开展情况。
李国祥还表示,在调配使用公车的过程中,不能以“服务领导”为条件,让有限的车辆仍然闲置不用,而应该以“距离远、任务重”为原则,采取拼车下乡、集体服务的方式,提高公车的使用效率。